全国
    拍领导牵手的摄影师立功还是担责?
    发布时间:2023-06-16 23:09:26 次浏览
    • 微信: 
      点击复制

      电话联系TA

      -久久信息网

久久信息网提醒您: 发帖时请做好对应地区发布内容,禁止发布违法违规信息,违者封禁账号,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等信息都由网友投稿,有任何疑问联系站长QQ:363930193 。
  • 内容信息

近日,网传寰球工程项目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、党委书记、总经理胡某勇在闹市与一名女子逛街,两人举止亲密,被一名街拍摄影师拍下后发到网上,引发网友关注。

据媒体报道:知情者透露,视频中的男子是寰球工程项目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执行董事、总经理胡某某,牵手的女子不是胡某某的妻子,也不是其女儿。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未经他人同意街拍以及发布作品,是侵权行为。街拍作品发布后对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,街拍作品制作者应该担责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应该赔偿损失,消除影响,停止侵害,排除妨碍等方式承担责任。

  • 您可能感兴趣